要聞港聞

龍七公:假訊息網氾濫 政府應速立法

最近多個國際賽事出現將黑暴「港獨」歌曲替代中國國歌播放的情況,而不同賽事主辦方的解釋,均與涉事者在網絡搜尋器中找到所謂「香港國歌」而錯誤下載有關。事件顯示黑暴亂港勢力陰魂未散,特區政府以至每一位市民都要時刻警惕;同時網上假訊息氾濫,世界各地都面對極端分子以「言論自由」等藉口,對國家、民族、社群以至個人作抹黑攻擊,對個人權益、社會多元和諧、國家安全、世界和平都造成嚴重的損害。
堵塞漏洞 糾正歪風
筆者認為,在短期內特區政府應主動擔起與各體育總會和中央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工作,了解主辦方工作流程及對可能存在漏洞進行跟進。律政司亦應研究如何落實《港區國安法》的執法和措施,同時讓有關體育國際機構了解法例要求。長遠而言,特區政府應參考德、法、新加坡等地對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行為作出規管,以有效的罰則糾正歪風。
我們需要保障基於事實的言論自由,但我們拒絕說謊的自由、拒絕虛假訊息流傳的自由。正如歐盟法院日前作出裁決,指如果歐洲的用戶可以證明大型搜索引擎Google的訊息資料「明顯不正確」,它必須移除有關搜尋結果。據媒體引述法院表示,「如果要求取消引用的人證明這樣的資訊明顯的不正確,搜尋引擎的營運者必須取消在被引用內容中找到的資料。若在內容中發現的訊息至少有重要事實的一部分被證明是不準確,就不能主張表達和訊息自由的權利」。
德國在2017年通過《社交網絡強制法》規定,對於有超過200萬德國人註冊(即約總人口的2.4%)的社交平台,必須在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反德國刑法的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煽動暴力等。多次失責的公司最高可被處以5,000萬歐元罰款,公司負責人最高可被處以500萬歐元罰款。而新加坡的《防止網絡假訊息與網絡操縱法》賦予當局監管網上平台、新聞網站、社交程式等權力,政府有權要求社交平台網站移除虛假的新聞或資訊內容。
像筆者這類過去被定義為「親建制」人士,在長期受外國勢力影響的媒體和互聯網中,一直被不實言論抹黑,卻無法也沒有途徑去維權,只能啞忍;但久而久之,社會便出現「寒蟬效應」,令更多市民以至一些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不敢勇於公開支持國家、團結香港。黑暴期間更出現大量虛假訊息抹黑警方和政府,煽動暴力,這些都是假借「民主」、「自由」而實際施行暴力、霸權和專制的實證。而最近的國歌事件,顯示黑暴亂港勢力仍企圖利用互聯網延續他們的影響力。
在沒有足夠的法理依據和罰則下,單靠政府所說的利用平台演算法優化搜尋,或以互聯網平台商的所謂自律、合作,都不過是緣木求魚。政府應參考各國經驗,朝立法方向對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行為作出規管,保障社會安定和個人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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