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外媒囂張
入鄉隨俗,入境問禁,到了任何地方都必須尊重當地習俗,遵守當地法律,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但有一類人似乎與眾不同,他們有着天生的傲慢與偏見,自恃財雄勢大,靠山強硬,因此唯我獨尊,目中無人,甚至視法律如無物。例如Google及YouTube這種美國企業,在香港好像擁有特權似的,執法當局竟對他們束手無策,可謂咄咄怪事。
近期大型國際賽事中,一旦有港隊出戰,經常出現播錯國歌的政治鬧劇,不是一般錯誤,而是將港獨歌曲當中國國歌,擺明侮辱包括香港人在內的所有中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究其原因,主要是互聯網公司Google搜尋器將港獨歌曲以「香港國歌」的介紹呈現而且置頂。儘管港府向該公司嚴正反映,要求移除違例歌曲,但對方一直懶理。日前該公司更自爆去年7月至今年6月,港府曾向Google提出33次要求,希望移除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隱私權和安全性」、誹謗等內容的YouTube影片,涉147項目,結果該公司僅移除18%相關影片。
到底是誰給予Google特權,可漠視港府合法要求?其實任何公司都沒有特權,在香港經營就須遵守香港法律,即使是背景不簡單的跨國企業也不例外。互聯網公司拒絕移除涉嫌違例的影片,固然反映本身傲慢囂張,也反映港府執法軟弱,只因Google是美國企業,所以不敢摸老虎屁股。
歐盟法院日前裁定,若用戶可以證明透過Google網上搜尋資料不準確,Google就須刪除相關結果。由此可見,言論自由並非沒有界線,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容許互聯網發放虛假訊息,更不容許踐踏法律。這些年Google在海外涉及濫用市場地位、違反競爭、侵犯私隱等原因,多次被罰巨款,難道在香港可以例外?
過去許多西方國家在中國擁有治外法權,洋人在中國大地上成為一等公民,中洋犯罪,同罪不同罰。尤其在香港,英國人更是高高在上,那是舊中國最屈辱、最黑暗的時代。然而時移世易,今天的中國已不是過去的中國,今天的香港也已不是英國管治的地方,治外法權早就不存在,任何企業都必須遵守本地法律,這是不容置疑的。互聯網公司若繼續拒絕移除涉嫌違法的片段,港府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不能被人以為軟弱可欺,更不能令煌煌國法淪為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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