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國安案聘英大狀 待釋法周二提訊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其中黎及3間公司不認罪,案件原定於本月1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由於政府已就本案中辯方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一事提請人大釋法,法官遂決定把案押後至周二(13日)再提訊,料律政司屆時會在庭上交代人大釋法進展,以便案件再定出審期。
串謀勾結外力案 涉12被告
高院原訟庭今年10月批准黎在國安法案件中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作為代表律師,律政司為此事宜作出三度上訴均無功而還,終審法院在11月28日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許可後,上訴途徑止步,同日特首李家超宣布,會向人大常委會建議提請盡快就黎獲准聘用洋大狀一案釋法。這亦是港府歷來第3次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
這宗串謀勾結外勢案共涉及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該兩人的案件將於2023年1月12日提訊;黎智英及3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不認罪,現正等待審期再定,預計審訊30日。至於餘下6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上月已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會待黎智英案審結後才作求情及判刑。據悉,張劍虹、陳沛敏等本案3名被告,以及牽涉在科技園欺詐案的周達權,將會在黎案中出庭頂證舊老闆。案件編號:HCCC 51、52/2022、147/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