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涉3年前暴動 否認控罪受審
【本報訊】2019年10月6日灣仔一帶的示威衝突演變成暴動,警方需設防並驅散示威者,最終警方拘捕多人。其中8人否認暴動、使用蒙面物品、管有物品企圖摧毀財產等罪。此宗區域法院案件昨日被安排至西九龍法院開審。
一人已認無牌管無線通訊器
8名被告分別為謝芷盈、吳俊傑、李苑瑩、黃為瀚、周貝家、高家慧、案發時只有13歲的男生X及蘇家揚,他們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李、黃、周、高、及蘇另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男生X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蘇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謝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他早前已承認此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天下午5時許,控罪所指地方出現暴動。當警方到場設防時,示威者築起傘陣對峙,用磚頭等雜物作路障,更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期間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警告示威者立即離開,但示威者沒有退去,反而向警方掟汽油彈還擊。不久後警方展開驅散行動,示威者沿軒尼詩道往東逃跑,但有示威者仍持續向警方掟汽油彈。有新聞片段拍攝到謝當時投擲物品,及手持對講機;X管有兩個扳手及一個雷射光束裝置;蘇管有一個扳手及一支黑色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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