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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訊息 私隱署效率高警方龜步

鍾麗玲指實施「起底」罪行刑事化後具有成效,網上起底訊息大減。 鍾麗玲指實施「起底」罪行刑事化後具有成效,網上起底訊息大減。
鍾麗玲指實施「起底」罪行刑事化後具有成效,網上起底訊息大減。
【本報訊】網絡世界,雖然無遠弗屆,但已經上載及發布的資訊,並非不能移除。打擊網絡起底、防止個人私隱外洩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去年10月生效,私隱公署隨即就該法例執法,一年下來,公署共向24個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發出超過1,300張移除涉及「起底」訊息的通知書,涉及超過1.5萬條相關訊息。據公署指,移除成功率高達九成,即使是海外平台都有合作移除。
起底刑事化實施一年 成效極大
修訂條例將「起底」罪行刑事化,負責執法的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上月指,條例實施的一年中,公署收到696宗投訴,曾作出9次拘捕行動,9人被捕,當中3宗案件已落案起訴,有一宗已定罪,有關條例實施後具成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特別談及要求社交平台及網站移除訊息的結果,公署先後向24個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發出移除通知書,總數超過1,300張,涉及的違例訊息超過1.5萬條,相關訊息的內容有商業、金錢、男女朋友關係甚至政見糾紛等,相關社交平台接獲通知書後,移除起底訊息的成功率高達九成,餘下一成沒有移除者,公署需要多次發出警告,對方終也移除。
一年下來,互聯網上涉及起底的訊息大減,相較警方要求YouTube移除違規影片如隔靴搔癢,起底刑事化的執法效果似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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