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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聆訊 刺警孤狼裁自殺

【本報訊】去年7月1日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發生男子刺傷警察後自戕死亡的事件,死因裁判法庭就死者梁健輝的此事件展開4天研訊,至昨日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兩男3女陪審團,就「死於自殺」或「死因存疑」兩個選擇之間作裁決。結果陪審團退庭商議逾一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用刀刺向自己左胸位置,死因為胸部刺傷,死於自殺。
陪審團昨日並無就此個案提出任何建議。而死者家屬亦無到庭聽取裁決。死因裁判官昨下令,將大部分死者的個人物件歸還死者兄長,而涉案兇刀及載有遺書的8隻USB記憶體則充公處理。研訊證供顯示,去世時死者曾於2008年在《蘋果日報》任兼職資料搜集員,為期約個半月。研訊並首次披露他的遺書,內容主要控訴警方打傷市民、包庇罪犯、不受法律制衡,希望他刺警可以帶來制衡。臨床心理學家則推論死者為人追求完美及理想主義,希望世界變得更好,甚至可能抱有「極端執念」。
現場擺花 網媒記者判罰款
另外,梁健輝犯案及自殺後翌日,有市民到事發現場擺放花束。其中綽號「軍火佬」的44歲網媒記者胡家輝擺花後,拒絕應警方要求收回,因而被票控「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他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昨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款3,500元。裁判官指,本案重點不是被告是否正進行路祭,而是被告如何處置手上的花束。不管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妨擾,因他表明無意收回花束,已等同棄置垃圾,遂裁定他罪成。案件編號:CCDI-555/2021, ESR 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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