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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動顛覆 李卓人被拒保釋

高院昨駁回李卓人的保釋申請。 高院昨駁回李卓人的保釋申請。
高院昨駁回李卓人的保釋申請。
【本報訊】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將於高院原訟庭受審。他昨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拒絕其保釋申請。法官並下令解除是次申請的報道限制。法官指本案指控非常嚴重,現時的證據似乎相當強,如罪成李將面對很長的刑期。而且法官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李的公開言論與其昔日立場仍然一致。法官亦認為李有實際潛逃風險,加上他有6次案底及曾在保釋期間犯案,故即使其承諾不會繼續危害國安,亦不大可信。
法官昨開庭時,亦交代律政司司長已發出證書,指示本案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主理。席間法官提及李去年賣樓,妻女亦已離港,令他認為李有潛逃風險。本案除李卓人外還有3名被告,包括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何俊仁(70歲、律師)及鄒幸彤(37歲、大律師)。何俊仁今年8月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李及鄒則一直還押。
鄒幸彤廣東話作供惹質疑
另外,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前常委鄧岳君與徐漢光,涉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之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鄒昨選擇以廣東話作供,被控方質疑是希望引起更多媒體報道,甚至是為以後上訴建立基礎。
控方又質疑其證供混合了她的政治看法。鄒就回應稱她作供當然是想有人聽到,否認藉翻譯誤差建立上訴基礎。她又指本審訊本就是政治性質,她的證據當然有政治成分。她理解支聯會不受《港區國安法》條文附表規管,因此不用依從通知書指示提交資料。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WKCC 3633/2021
鄒幸彤昨於審訊中作供自辯。鄒幸彤昨於審訊中作供自辯。
鄒幸彤昨於審訊中作供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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