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助分包商獲合約 前工頭遭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工頭,涉嫌收賄以助一名分包商取得一個私人住宅項目的建造工程分包合約。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莫耀全(62歲)為天美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被控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案發時天美是大埔滘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其中一個分包商,被告是天美工頭,負責協助招聘和監督工人施工。2021年5月,被告向天美介紹另一名分包商以70萬元承包該地盤部分道路建築工程。被告涉嫌在2021年6月至8月期間,接受該分包商3筆賄款,每筆3,000元,以協助對方取得上述道路建築工程的分包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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