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令 接39投訴拘4人
【本報訊】《小型無人機令》6月起生效,實施之初設半年寬限期,但與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及執法相關的罪行條文已於當日生效。至今民航處接39宗投訴,警方則處理7宗涉嫌違規個案並拘捕4人。有關法例今日起全面實施,民航處指已有16,000人註冊。
署理民航處助理處長袁兆基表示,條例賦予民航處及警方執法權,民航處負責跟進無註冊個案,警方則負責調查市民舉報或案件有人受傷等。違例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民航處亦可視乎個案嚴重程度,向違規者發出「安全指引」、停牌、除牌等處分。
至於警方早前偵破一宗涉嫌以小型無人機干犯窺淫罪的案件,並拘捕一名男子,警方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總督察容健軾說,新例下註冊的小型無人機要貼上二維碼標籤以作識別,警方可透過標籤追查,提升調查效率。
須註冊貼二維碼操作
《小型無人機令》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操作風險水平,設立相應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和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除標準甲一類操作外,小型無人機和遙控駕駛員均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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