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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恐嚇CEO 足總女董事判社服

曾王琬琪 曾王琬琪
曾王琬琪
【本報訊】香港足球總會時任女董事曾王琬琪被指於今年3月,兩次恐嚇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包括先後「速遞」寫有譚名字的紙紮衣包、紙紮公仔,又以公文袋裝載生雞頭、生雞屁股給譚,因而惹上官非。她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的評價正面,因此判她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51歲女被告曾王琬琪,報稱企業發展主任,她承認的兩項控罪指她於今年3月14日及21日,兩度於香港足球總會威脅男事主譚秋朗意圖使他受驚。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加入足總任行銷傳播委員會成員,後在2019年被選為董事。男事主則在去年獲聘為足總的行政總裁,工作須向主席及董事會匯報,但毋須向個別董事匯報。惟在事主任職初期,被告幾乎每日都在公餘時間致電事主,商談足總相關的事務。
曾每日通話 關係轉差
二人其後關係轉差,事主亦認為與被告每日在電話中商談是浪費時間。之後事主在上述兩日,分別收到送來的紙箱及公文袋,內裏載有寫着事主中文名的紙紮衣包、一對紙紮公仔、紙紮點心及紙紮衣服、生雞頭及生雞屁股等等。案件編號:STCC 4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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