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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角作試點 規管電動移動工具

目前本港對於電動個人移動工具仍未合法。 目前本港對於電動個人移動工具仍未合法。
目前本港對於電動個人移動工具仍未合法。
【本報訊】近年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愈趨普遍,惟本港仍未合法,政府研究如何妥善規管在港使用這些工具。繼本月完成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先導試驗計劃,運輸署擬於明年第一季起,在港鐵大學站至白石角之間的單車徑進行為期一年的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計劃,試驗範圍全長約4公里。新計劃與「樂區踩(Locobike)」合作,讓合資格的已登記人士使用由「樂區踩」提供的共享電動輔助單車,於指定範圍短途出行。
參加者須預先登記
運輸署在5至11月期間,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在大學站至科學園之間的單車徑進行了有關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的先導試驗,該次參與計劃人數約40人,過去6個月的運作大致暢順。
為進一步了解電動可移動工具於單車徑作共享使用模式的情況,署方與「樂區踩」合作,再推出新計劃提供共享電動輔助單車,已登記參加者須在指定日期和範圍使用已獲發車輛行駛許可證的電動輔助單車,否則均屬違法,但一般單車及橫過單車路的行人在試驗期間仍可如常進入先導試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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