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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駕Tesla撞傷人 男警3罪提堂

被告何家榮(左)獲准保釋候訊。(楊銘輝攝) 被告何家榮(左)獲准保釋候訊。(楊銘輝攝)
被告何家榮(左)獲准保釋候訊。(楊銘輝攝)
【本報訊】警員於今年5月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猛撼麵包店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以酒後駕駛罪被拘捕。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於本周二(22日)落案起訴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共3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
准保釋 明年2‧6再訊
暫委裁判官沈智輝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3年2月6日再訊,以待政府化驗師計算涉事車輛速度,並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但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駕駛車輛。
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28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及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案件編號:KCCC 29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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