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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大狀 終院下周一裁決

Tim Owen(中)昨日到終審法院聽審。(梁柱鍇攝) Tim Owen(中)昨日到終審法院聽審。(梁柱鍇攝)
Tim Owen(中)昨日到終審法院聽審。(梁柱鍇攝)
阻外籍律師介入國安案 律政司兩度碰壁
壹傳媒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之案件,將於下周四(12月1日)在高院開審。高院原訟庭上月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作代表律師,律政司早前就此決定上訴,結果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亦拒絕向律政司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兩度碰壁的律政司昨日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3名法官張舉能、李義及霍兆剛聽畢陳詞後,決定押後至後天(28日)頒布決定。
昨日Tim Owen亦有到終院聽審。至於律政司方面就由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代表陳詞,指每個國家各有自己視為重要的價值,其他國家的人或會有誤解,甚至被視為威脅。
袁強調《港區國安法》有其獨特背景,即使Tim Owen在其他領域上有豐富經驗,但他對中國國家安全概念缺乏認識,因此他不可能對此議題有重大貢獻,以其外國律師的身份,亦根本不適宜就這方面作陳詞。
律政司:與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律政司在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時新增論點,指准許海外大狀參與案件,與國安法試圖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及保障國家機密免被外洩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馳,認為除非能證明有極其特殊之情況,否則不應批准在國安法案件中聘用外地律師。終院法官昨問到,這個論點沒有經過正審處理,律政司一方亦沒列明所謂極其特殊情況的例子,未知會否涉及額外證據。袁國強回應指這個是原則性議題,涉及的證據不多,對答辯方並無不公。有關議題對未來的國安法案件影響深遠,終院愈早訂下指引愈好,這亦符合公眾利益。若終院批出上訴許可,進取的話可以在下周四案件開審前召開聆訊,或讓控辯雙方向高院申請將黎案審訊押後約一星期。
勾結外力案將於下周四開審
這宗串謀勾結案件除涉及黎智英外,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亦被檢控,將於下周四與黎一同受審。此外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已於周二(22日)認罪。據悉張劍虹、陳沛敏及另一名被告,和涉及科技園欺詐案的周達權,將會在黎案審訊時為控方作供。案件編號:FAMV 591/2022
黎智英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將於下周四開審。黎智英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將於下周四開審。
黎智英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將於下周四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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