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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兩電加價市民百上加斤

中電及港燈明年1月起,淨電價按年分別加19.8%及45.6%。按照現行「管制計劃協議」規定,到2033年以前,准許利潤水準訂定為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8%,而今次加價申請因屬於該框架內而毋須行會審批,但兩電是公營行業,應於艱難時期與市民共度時艱。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與兩電磋商時,有提出要求兩電考慮不要賺盡協議訂立的8%准許回報,惟「兩電不同意」;他表示在合約精神下,「唔同意都要尊重合約精神」。
管制計劃協議簽訂的前提,是電力公司須保證在電力供應可靠性、運作效率、客戶服務及其他方面維持高效率和質素,及根據財政及其他因素以合理的最低價格提供服務。但兩電保證價格合理的主要舉措,只是動用協議內規定用作降低電費增加的電費穩定基金,這不盡符合協議本身的精神。政府提供的電費紓緩計劃和電費補貼將分別在明年年底和5月結束,屆時若未有延長,市民電費開支將百上加斤。
兩電在經濟陷入衰退的逆境下,堅持把准許利潤「賺到盡」,將燃料成本上漲壓力轉嫁市民。其紓困措施亦不過是將之前從市民身上「多賺」的錢,撥出一部分歸還公眾。筆者認為,疫情尚未消退,不少市民尤其是基層家庭及劏房戶收入大減,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對兩電加價難以接受。而就兩電應否透過現行管制計劃協議機制賺盡回報,筆者促請政府就協議的准許回報作檢討。
當局要思考排除將「合理利潤」跟固定資產淨值掛鈎的計算方法,研究是否可考慮主動作出提早修訂,亦應和廣東省政府協商透過加入大灣區電網,確保香港企業及市民有能負擔的充足綠色電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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