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租賃諮詢 完善稅務優惠
【本報訊】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就完善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的建議諮詢業界,該局表示,為加強本港相關行業競爭力,計劃推出一系列措施完善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當中包括容許就購置飛機的開支扣稅;可申請扣減購置飛機而借貸所產生的利息支出等。
政府表示,本港自2017年推出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制度,為全球飛機出租商提供媲美其他地方的利得稅優惠,不少內地及海外主要業者其後陸續在香港設立附屬公司或營運機構,然而,過去幾年市場出現迅速變化,政府指,考慮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就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而牽頭推動的國際稅務改革(一般稱為「BEPS 2.0」),故擬推出上述措施。
購置飛機可一筆過扣稅
運輸及物流局的諮詢文件介紹了優惠制度的建議,建議修訂《稅務條例》以容許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就購置飛機的開支扣稅,有關的扣稅安排包括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可就其購置飛機的開支於購置飛機的課稅年度一次過獲整筆扣除,但當出租商售出飛機時,須回撥先前就該飛機給予的扣除額。政府邀請飛機出租商、飛機租賃管理商、會計、金融及法律等界別專業人士提供意見,並於下月19日前提交意見。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