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涉違禁聚 再多2人認罪
【本報訊】社民連前年申請在5月1日遊行遭警方拒絕,其8名成員前往警察總部抗議相關決定時,被票控違反禁聚令,當中包括黃浩銘、梁國雄、陳寶瑩等人。他們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餘下7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再多兩名被告認罪,各被判罰款4,500元,其餘5人的案件則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以待同類案件的上訴程序。
另5人案件明年再訊
案中8名被告依次為黃浩銘、李善芝、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傳票指8名被告於2020年4月30日上午11時40分,在香港軍器廠街1號,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昨日辛浩銘及梁智輝選擇認罪,案情指,當日8人自早上11時許,在警總外聚集及向記者舉起橫額。由於當時正實施「限聚令」,警方表示是次聚集不屬於豁免群組聚集,所以向他們發出警告。警方在第3次警告不果後,向8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其餘6名被告中,李善芝已於早前認罪,餘下黃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及曾健成5人則透過律師表示,有與本案有相同法律爭議的限聚令案件,正處於申請許可向終審法院上訴之階段,故要求把案件押後再訊。裁判官最終把5人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提訊。案件編號:ESFS 13,15-2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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