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首要求 外聘大狀簽保密協議表忠
【本報訊】有消息指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去信給所有外聘大律師,提及他們如在履行外聘檢控工作時,必須確保正在處理的工作中不會存有「利益衝突」,並要求外聘名單中的大狀均須簽署作實,承諾在處理律政司外聘案件時,在未有得到律政司司長書面批准下,不准洩露相關案件的內容資料,這亦是律政司首度要求外聘大狀「表忠」的情況。
禁洩案件資料
據指,為了提高外聘大律師的高質素專業表現,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向納入為外聘名單中的各大律師發信,要求各大狀須要遵從專業及誠信守則,包括案件中要避免任何可見的利益衝突情況,並需在下月5日或之前,將簽妥文件寄回刑事檢控科。函件中同時要求各大狀承諾處理外聘案件時要遵守「保密協定」,不得將涉案資料等洩露給任何人士或組織。
另外,消息又提到函件中亦提醒各外聘大狀,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可能根據其性質,或以任何理由定為違背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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