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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球場供應不足 辣招未解炒風

四年一度的世界盃又到了,相信又會掀起一陣足球熱潮。足球一直都是香港人最愛的運動之一,市民想踢波,足球總會及各大球會都想努力推廣足球,但場地不足始終是最大的困擾,加上「炒場」猖獗,令一場難求問題雪上加霜。
政府近期推出多項措施打擊炒場,重點針對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將原來租用時要填報租用人資料,改為須同時填報另外4名使用者的「康體通」用戶編號;租用人也須與其中3位已填報使用者一同出示身份證正本簽場,且他們必須使用設施。申請人如不取場、不在場使用、違規轉讓場地,其預訂康體設施資格會由暫停180天延長至360天。
筆者認為新措施雖不算完全無效,但場地炒風依然未解決,新措施或能增加黃牛黨的人力成本,但他們仍可把成本轉嫁給真正的用家,加上足球場使用人數較多,通常都在22至30人左右,黃牛黨的轉讓場地費用,分攤後對用家來說尚算是可負擔範圍,用家就只能無奈接受。筆者嘗試從打擊炒場和增加供應兩個方向提出建議。
禁止轉讓場地圖利
打擊炒場方面,筆者建議修訂《遊樂場地規例》,加入明文禁止轉讓場地圖利的條款,加上足夠阻嚇力的罰則,以簡易程序罪行處理。透過行政措施,要求租用人在申請場地時作書面聲明,場地必須由申請人使用,不得轉讓圖利。如果租用人違反條件,就可以涉及虛假聲明將之治罪。而在場地管理上,場地管理人員應更積極有為,主動識別炒場黨,將之列入黑名單,禁止其租用場地的權利。
筆者認為,問題的癥結是場地不足,要解決就要增加場地供應。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早前公布的《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當中第一階段開展的16個項目及第二階段研究的15個項目,其中有十多項為之前計劃中的舊項目!而且就算全部完成,部分地區的設施仍未追得上規劃標準與準則。
要令市民能享受運動的樂趣,大量增加場地供應,須有只爭朝夕的決心。過去政府的康體設施建設,動輒花上10年時間做研究規劃,實際設計與興建又要三五七年。土地早已預留作康樂設施用途,何不早建成讓市民早享用呢?筆者建議部分場地可採用簡約的標準化設計,減少華而不實的設計,節省成本同時可縮短建設的周期。此外,日後房委會或公私營合作的房屋項目,以一地多用的概念,整合一些康體設施以增加場地供應。另外,政府應全面檢視有潛力作康體設施的閒置土地,例如一些配水庫上蓋空間,並整理出一份清單,鼓勵團體申請參與建設及管理康體設施,從多方面增加場地供應。
香港足球代表隊要打入世界盃決賽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我們可以從增加場地供應開始,鼓勵更多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參與體育運動,達致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和產業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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