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大狀行為不當停牌45月
【本報訊】捲入串謀舊樓詐騙案的「熊貓大狀」律師義工團召集人、執業大律師蕭震然,今年8月遭大律師紀律審裁團裁定3項針對不當行為投訴成立,上月更被下令停牌45個月。停牌令前日(18日)生效。蕭須支付合共約45萬港元作為紀律程序費用及賠償,他陳詞指自己財政枯竭,可能要賣樓以支付費用。
大律師公會早前接到投訴,對蕭震然展開紀律聆訊,最終裁定3項投訴成立。三項投訴中的第二項,指蕭在2016年從女事務律師接到案件,於晚上到對方寓所開會,違反須在辦公室開會的守則。審裁團認為此行為本身不算嚴重違反行為守則,如果蕭一開始坦白承認,相信結果會截然不同。但蕭在2020年律師紀律常務委員會調查期間,故意提供不實資料及誤導性證據,也因此出現了第三項投訴。
就紀律聆訊支付逾40萬訟費
審裁團批評蕭的不誠實行為可恥,他的行為拖延調查、增加成本,令人感覺蕭在欲擒故縱,行為有損大律師的名譽。就夜訪寓所開會事件,蕭須支付2,500元罰款;就失實陳述須停牌15個月。由於3項事件發生的時間相隔甚遠,因此停牌令須分期執行。蕭另須就整個紀律聆訊支付逾40萬元懲罰性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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