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服務公院年期 醫護界意見不一
【本報訊】港府研究強制醫務人員服務一定年期後才能離開公立醫院。有醫療界別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醫生護士意見不一。受訪醫生中,對增設有關硬性規定的反對多過贊成,但受訪護士贊成多過反對。另外,有受訪醫護認為年紀較大、患病和家庭需要等因素,應獲納入豁免原因。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通過問卷調查方式向業界徵集意見,572名受訪醫護人員中,96%以上的醫生和護士均表示曾經或仍在公立醫院服務。在有關強制服務的年期方面,調查結果亦顯示,較多醫生認為應該設在一年以內,比率達37%,另有約40%護士則表示應在一至3年內。
工作量大 難留住人才
調查亦發現,受訪者最不滿意公營醫療服務的工作量過大、醫院管理局管治、評核,以及晉升機制等。林建議,應加強公私營合作,以減少醫護人員工作量;另外薪金及候補津貼亦需提升及優化,以助醫管局留住人才。
林表示,要增加公營醫務人員的供應,應多管齊下,包括醫管局一直透過「有限度註冊」制度引進非本地受訓醫生,加上來年大灣區醫護亦將會來港交流,故有望能緩解問題。他還建議當局修例,設立特別註冊制度,以方便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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