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司法亂象不堪聞 不近情者多藏奸

回歸以來,香港亂象叢生,直到《港區國安法》實施,反中亂港頭面人物不是繫獄就是走佬,社會才逐漸回復平靜。奈何,即使行政立法關係好轉,但司法這一塊依然針插不入、水潑不進。從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其抗辯一事,已可見司法至今仍然偏幫反中亂港集團。更不堪的是,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在接連錯判兩宗販毒案而遭終院及上訴庭狠批犯下法律錯誤、造成嚴重司法不公後,竟然急急辭職。事件極之荒謬和惡劣,本港法治蒙上陰影,當局豈能任其一走了之,必須徹查交代!
毒販逍遙 法官請辭
本報日前頭版報道,一名外籍男子3年前抵港被香港海關查獲藏有市值近500萬元的可卡因,被控以販毒罪。但高院審案時,金貝理突然要求以「案中案」方式,處理連控辯雙方都同意呈堂的電話手機程式WhatsApp對話,其後更裁定不可呈堂,接納被告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律政司即時表明會向終院上訴,金貝理仍堅持批准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離港。終審法院日前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直指金貝理僭越陪審團職能,不可把有關對話呈堂是錯誤,下令發還在另一法官席前重審,惟涉毒被告早已遠走高飛。
這還不止,她前年處理另一宗販毒案時,再莫名其妙放生4名被告,陪審團罕有在庭上表達不滿,與金貝理展開14分鐘「對話」,並要求保留筆記,向傳媒公開案情,問法官會否設禁令,但金貝理表示不會給予「無限制授權」,因為「至少我想保住工作多一段時間」。上訴庭批評金貝理處理該案武斷善變,損害法官尊嚴,與陪審團的對話更是「前所未有」和「異常」。
顯而易見,這位英格蘭出生的外籍法官劣迹斑斑,對案件和法律的理解連陪審團都不如,以致連番錯判亂判,一而再令性質極為嚴重的販毒案被告逍遙法外。更蹊蹺的是,她今年8月突然向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正值上訴庭處理其兩宗機場販毒案的上訴期間。由於提早退休需要一年通知期,預計將於明年8月正式離開司法機構。
不近情者多藏奸。事件疑點重重,金貝理似乎對販毒案的被告「情有獨鍾」,屢屢放生,令本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受損,加上其審理的販毒案所涉金額不菲,難怪更引起外界疑竇。究竟是法官個人質素問題,還是背後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市民絕對有權知道。
更令人驚訝的是,她去年12月在加列山道違反交通條例,事後遭警方票控不小心駕駛罪名,告票列明「縱使你有意認罪,仍須親自到庭」,但她僅透過律師代表認罪,拒絕親身出庭,是否有知法犯法、藐視法庭之嫌,怎能不惹人質疑?事實上,本港屢有執法人員或公職人員知法犯法,高級警員收受犯罪集團利益,放生疑犯或提前通水等事例屢見不鮮。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慾,背後會否涉及更嚴重的問題,司法機構固然必須徹查並向公眾交代,政府執法部門更應主動介入調查,否則難令市民信服。
胡判亂判 必須徹查
須知道,金貝理去年已屆60歲正常退休年齡,但她選擇轉至70歲的新退休安排,證明她沒有打算在短期內辭職。偏偏在上訴庭處理其爭議案件,並遭上級法官猛烈批評後,她即「走夾唔抖」,時間上未免過於巧合。更何況,自行提早退休和「被炒魷」性質不同,意味金貝理仍然可享有豐厚退休金。法官審案犯下嚴重錯誤若不用受查,更可將退休金袋袋平安,外界對司法界必然產生不良觀感,還談何令人對本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必須強調,司法界被形容為獨立王國、司法獨立淪為司法獨大,並非始自今日,而是回歸前後皆如此,只是在回歸後更加變本加厲,法官判案更加不受監督,更加不容置疑,以致在黑暴期間,大量暴徒獲放生,甚麼「優秀的細路」,港獨政客是「社會棟樑」等等,簡直到了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地步。迫於輿論壓力,司法機構去年改革投訴法官機制,引入「兩級制」處理投訴個案,但「官官相護」的情況毫無改善,從來沒有一宗投訴成立。
歸根究柢,本港司法人員崇英戀殖,動輒以司法獨立的牌子壓住批評聲音,將所有合理質疑都變成對司法獨立的干預,終致無王管的地步。君不見,回歸已經25年,但法官頭頂假髮至今不變,言必稱「My Lord(法官閣下)」,法例仍殘留「女皇陛下」、「國務大臣」等殖民地字眼。在堂堂一國之下,香港司法界仍然有如英國殖民地,容許外籍法官或「黃皮白心」的法官審案,更往往出現損害國家安全的判決,令社會不得安寧。
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港府盡快落實本地法律「去殖民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並依法擴大公職人員宣誓規定,涵蓋律政司、外判檢控官等,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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