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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港獨集結襲警 自閉男囚一年

【本報訊】患自閉症男子去年底在網上發文,倡議香港獨立,呼籲他人抗爭到底,着人們在平安夜上街集結,暗示要襲擊落單警員,更說「所謂嘅恐怖分子都只不過對自由戰士嘅稱呼咁解」,最終被捕。涉案23歲被告陳泰森,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3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共4罪,昨於區院被判入獄12個月。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超過一年,被告仍化身「暴力推手」發表嗜血、無情、歹毒的內容,目無法紀,而他患自閉症並非辯解,判刑須用重典,以收阻嚇之用。
官斥為刷存在感更恐怖
辯方求情指,任職送貨員的被告有自閉問題,溝通能力欠佳,現實世界中交不到朋友,只能在網上獲得點點認同。被告是為着刷存在感,未經深思熟慮才犯案。法官反指「刷存在感先至恐怖」,表示人們互相吹噓、炒作,容易出現「孤狼」。
法官亦指出,被告在網上發布相關言論,容易流傳開去,或有讀者會潛而默化,作出更激進的行為。而銅鑼灣有人刺警後自殺、律師遭圍毆等事件的原委,或許正是網上的言論所引致。
案情指,2021年12月14日警方進行網上巡邏,期間發現被告在連登討論區及兩個公開Telegram聊天群組,發表涉案貼文及訊息。警方於同月16日拘捕他,警誡下被告表示:「我唔開心,加上飲咗酒,先亂咁講嘢,我唔係咁嘅意思。」警方發現,被告曾發表題為「香港獨立革命前哨戰」的文章,煽惑他人在平安夜非法集結,又說「革命需全民體現,孤狼變群狼」、「善意人道毀滅單身流浪狗」,並鼓勵他人「不惜一切戰鬥到底」,推翻中共。被告曾表示,一旦被羈留,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殺死懲教人員,二是自殺。案件編號:DCCC 3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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