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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有噴漆圖破壞 視藝生判社服

【本報訊】視覺藝術系學生於2019年聖誕節在朗豪坊商場管有噴漆,因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他不認罪受審,本月初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施祖堯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被告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被告操行良好,學歷成績優異,修讀的視覺藝術科多年都取得頂尖分數。官指考慮到被告是次只管有一支噴漆,不涉及攻擊性物品,給予被告一次更生機會。
23歲被告陳家浩,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旺角朗豪坊上海街入口外,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案件編號:WKCC 13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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