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貼文煽惑炸軍營 27歲仔囚4年半

陳振銘 陳振銘
陳振銘
【本報訊】被指有自戀型人格及妄想症的青年5年前於網上發文,標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警方翌年將他拘捕,及後控告他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他於區院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被判囚4年半。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智力正常,犯案經深思熟慮,有意識及有邏輯地進行,不認為其心理狀態可予以減刑。由於辯方在審訊時同意了大部分案情,被告被捕至起訴歷時3年,當中存有延誤等,故把監禁5年的量刑起點減刑半年。法官又頒令若有需要,懲教可替被告安排適切的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
27歲被告陳振銘、案發時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法官引述政府化驗及爆炸品專家報告,指雖然涉案貼文所言方法不可行,但若依照貼文而行,仍屬危險且能導致人命傷亡的嚴重後果。而且在衡量過盛載的容器後,若硝酸甘油在近距離爆炸可造成他人嚴重受傷,如一枚小型手榴彈的效果。法官指被告在高登討論區發文,公眾人士均可閱覽,可以被快速及廣泛地傳播出去,而且貼文可煽惑不少人及或影響廣泛地區,雖然貼文只有一則,但他人卻可倍數進行製造。而貼文目標為解放軍軍營,亦令案情進一步惡化。
報告指患自大型妄想症
辯方求情時曾引述被告的心理學家報告,指被告患自大型妄想症,現時心理狀態不可預料,難以估計其重犯風險,認為被告須接受治療或輔導。被告曾向心理學家指,發布有關貼文,因相信解放軍進行細菌實驗,影響其中醫學研究,辯方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被告的心理狀態。惟法官質疑指被告獲倫敦大學取錄,認為其心理狀況不構成減刑因素。辯方回應指有關課程只是遙距課程,亦不知是哪個學院取錄被告,強調被告一直妄想自己「好叻」,可以考取外國著名大學,甚至入讀哈佛大學,未能接受沒有大學取錄他而不斷考試。案件編號:DCCC 584/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