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怎處理黎案考特首忠誠
上周五法律周閉幕,特首李家超主持閉幕禮,他在致詞中強調,「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要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並說「必須維護以《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的特區憲制基礎和秩序」。李家超說得十分好,但港人要的是看到政府做到實事好事,總比聽到好話更實在。李家超競選特首時公開宣示要對國家忠誠,現在考驗來了!就看特首如何領導特區政府打贏《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宗特大大案,誓言「為美國而戰」的現代版漢奸黎智英涉觸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煽動顛覆的罪行能否繩之以法?抑或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上訴庭判律政司反對黎案聘用英國御用大狀辯護敗訴,香港馬上便上演「審死官」的政治仗,上演破壞《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賦權港法院獨立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上訴庭的判決,明顯是《九品芝麻官》的名句現實版用語,准英王御用大狀硬撼中國法律法制的爛劇醜劇,破壞法治香港。判決明顯是容許美英「新八國聯軍」的法律團隊來港反攻中國國家安全法律施行保障之地。國安秘密豈能不設防?判決也受到香港法律團體的強烈反對,但上訴庭仍然一意孤行,試問古今中外,也無論是甚麼主義、甚麼制度的國家,會容許外國的律師染指本國的國家安全案件嗎?孟晚舟在加拿大被非法「綁架」案,也只允孟晚舟在當地聘用加國律師自辯,不就清楚地說明國際通行國安標準和法則嗎?就是國家安全利益的凌駕性和第一位。
特區政府一是上訴終院,一是移送京審,別無他途。黎案的處理,正考驗李特首有多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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