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繞道狂飆 男子涉危駕
【本報訊】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於昨日凌晨1時在區內進行打擊「危險駕駛」行動,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沿觀塘繞道南行,並在近麗港公園對開高速行駛,期間多次超車,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員上前截查,經調查之後,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私家車姓鄭(29歲)男司機,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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