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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罰款機制 港鐵須回水乘客2500萬元

脫落的車門夾在列車車身與月台幕門之間。 脫落的車門夾在列車車身與月台幕門之間。
脫落的車門夾在列車車身與月台幕門之間。
【本報訊】根據票價調整機制,若港鐵出現嚴重延誤便需要提交罰款。港鐵昨日(13日)發生荃灣綫油麻地站列車「甩門」事故,由於港鐵的相關路段在昨晚9時30分,即延誤滿12小時仍未恢復列車服務,按機制將要罰款至上限2,500萬元,罰款會以向乘客提供每程3%車費折扣的形式「回水」,每年為期最少6個月。
助提供每程車費折扣
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檢討設立的「服務表現安排」,就港鐵控制範圍內的嚴重服務延誤,即31分鐘或以上的延誤,需按預設等級表向港鐵公司徵收罰款。
是次荃灣綫事故發生於昨早約9時30分,罰款將以荃灣綫列車由起點站到終點站的延誤時間來計算,昨日服務延誤至下午1時半已累積至500萬元的罰款,之後每小時的延誤均需再加250萬元,直至延誤滿12小時(即昨晚9時30分)罰款便會「封頂」,上限為2,500萬元。
翻查紀錄,港鐵去年錄得16宗嚴重延誤事故,共需罰款1,900萬元;而港鐵前年則發生了8宗嚴重延誤事故,需罰款1,500萬元;2019年則發生10宗延誤31分鐘或以上的事故,須罰款8,650萬港元,是引入機制以來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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