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不平則鳴:與其審死官不如交京審

90年代港產片《審死官》和《九品芝麻官》,借古諷今之餘,笑中有淚,大受百姓捧場。無他,兩片譏諷官場黑暗、法官隻手遮天,讓百姓大吐烏氣。而兩片竟預見今天法庭的混帳,「用明朝劍斬清朝官」的逆天裁決!
日前,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法庭原本決定,即法庭批准黎智英從英國聘用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辯護代表。套用《九品芝麻官》名句「用明朝劍斬清朝嘅官」,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的判決,換句話是「用英王御用大狀撼中國法律法制」,令香港法庭陷「審死官」爛局矣!漢奸黎智英自詡「為美國而戰」,何愁沒強大外國法律團隊撐腰?上訴庭的判決,令《港區國安法》「不管用」,再次證實京官所言「香港不設防」。
御用大狀日後可振振有詞指中國為香港立的國安法,沒有法定英文譯本為憑,違反公正審訊,要求控方提供法定的英文法律譯本,讓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破壞國家安全的案件,不知拖到何年何月,製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御用大狀日後可振振有詞對中文法律條文的任何釋意,作千變萬化的解說,甚至起用語言學家、翻譯專家、漢語專家咬文嚼字作證,把簡單化成複雜,把有罪變成無罪,捩橫折曲,製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更何況,該案要審的正正是涉及「煽動性」刊物和言論範疇的破壞國家安全罪行。
上訴庭說:「考慮審訊牽涉『尤其艱澀、複雜』的法律議題,將影響本地法律發展。」不正正是讓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司馬昭之心嗎?律政司對上訴庭的判決必須上訴至終審法院,假若自忖無力扭轉司法「不設防」的困難局面,不如把此案移交中央政府審理,免得國安法被肆意扭曲變形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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