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紀律聆訊偏頗 檢控主任覆核失敗
【本報訊】曾於2019年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去信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投訴警方說謊的律政司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去年被停職及須面對紀律聆訊。他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紀律聆訊中的控方外聘大律師、及研訊委員會的法律顧問來自同一間大律師事務所,認為有偏頗,遂請求法庭頒令撤銷研訊委員會主席的決定。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三開庭聽取陳詞後,昨頒判詞指是次申請沒有勝算,並駁回申請,同時下令申請人須支付訟費。
是次覆核的申請人為黃華芬,答辯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申請人在覆核申請書指,大律師何子青受聘在紀律聆訊擔任檢控角色,大律師關有禮則獲聘為研訊委員會的法律顧問。申請人在聆訊提出,何、關兩人來自同一間大律師事務所,會存在偏頗觀感,並指兩人從沒有申報聯繫。但答辯人認為沒有偏頗,允許聆訊繼續。申請人質疑關有禮並未有給予聆訊委員會全面的法律意見,可能存在偏頗,要求撤回答辯人決定。
官指申請者如無理纏擾
法官於判詞指,正如答辯人所言,何、關兩人都不是最終作出決定的一分子。而且法官認為,單單兩人來自同一大律師事務所不足以構成偏頗觀感,他們顯然毋須申報聯繫,指控兩人隱瞞聯繫是不公平。法官認為,申請人僅依賴這點來質疑紀律聆訊表面偏頗,是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因此拒絕司法覆核申請。法官在判詞尾聲指,申請人作為具經驗的主控官,應知道其覆核申請是毫無勝算,甚至可算是瑣屑無聊或無理纏擾。法官又強調在本港的法律制度下,所有大律師均是獨立執業,來自同一所事務所與否沒有分別。案件編號:HCAL 89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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