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事故 高空裝置超重3倍 造假趕開演唱會
實重2.8萬磅 承辦商5高層涉欺詐落網
人氣男團MIRROR在今年7月於紅館舉行第4場演唱會期間,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突然飛鍘擊傷多名舞蹈員,警方經約3個半月調查後,揭發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向康文署提交的資料涉及虛報組件重量,高空裝置超重3倍,其中吊屏實際重量為申報重量的2.7倍。另涉事屏幕在事發當日早上已有問題,惟次承辦商協興隆卻未有跟進及補救。重案組昨晨拘捕該兩間承辦商的5名高層,涉嫌欺詐及或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警方指有理由相信有人故意誤導,目的是盡快取得演出許可。
被捕4男一女(40至63歲),分別於藝能擔任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及在協興隆任高級技術員。消息指,4名被捕男子分別姓白(44歲)、姓梁(48歲)、姓招(63歲)及姓林(59歲),他們先後於馬鞍山、大角咀、藍田及元朗八鄉落網。據悉被捕女子姓吳(40歲),為藝能項目經理,在筲箕灣被捕。該名姓白男子其後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涉事屏幕升降 事發當日早有問題
警方表示,藝能作為演唱會總承辦商,由籌辦、構造舞台至真正表演,藝能對於舞台有絕對控制權,亦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出事的LED屏幕由協興隆安裝及實際操作,事件中的升降裝置、鋼索及機械零件等均由內地一間生產商提供。警方調查後未有證據顯示藝能及協興隆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機械零件和裝置達到一定安全及質量水準、以及可以穩妥使用。而升降裝置在完成安裝後,未有安排合資格工程師再詳細檢查,以確保升降裝置可以安全運作。
此外,調查顯示塌下的屏幕,於事發當日早上升降已有問題,當時協興隆職員爬梯上屏幕作出調校,惟沒有就事件報告,亦無人作進一步的維修及補救。
差距非常巨大 涉故意誤導康文署
另外,藝能呈交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涉及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的重量,數字相差非常巨大。警方指出「有理由相信唔係手民之誤,唔係單位搞錯,有理由相信有人故意誤導康文署,為咗盡快得到(演出)許可。」4名被捕的藝能職員,涉嫌負責製作及呈交有關文件。警方引述數據,指涉事LED屏幕在場上有6個,實際總重量是9,852磅,申報只有3,6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2.7倍;燈光支架實際重量5,141磅,申報1,08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4.76倍;雷射支架燈756磅,申報2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3.78倍;8組喇叭實際重量12,240磅,申報1,600磅,實際重量是申報的7.65倍。
因此,警方相信有人向康文署提供虛假數據。倘若交出真實數據,他們便需更多時間和成本,重新安排及設計天花支架布置等。根據資料,藝能於演唱會舉行前不久才遞交有關資料,假如提交真實數據,第一場演唱會未必能如期舉行。警方形容今次事故十分罕見,因牽涉不少人及公司,加上演唱會籌備近一年,令調查規模十分龐大及需時。在過去3個半月,警方共會見70多名證人,包括事發時在場的舞蹈員、音響人員及保安員,總共錄取超過100份口供。警方強調,刑事調查仍然未完成,會與律政司及其他執法部門緊密聯繫,一旦有新證據,不排除會有下一波拘捕行動。
演唱會主辦單位MakerVille及大國文化發表聲明,表示會繼續全力配合警方和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就昨天警方公布的細節,會仔細研究和諮詢法律意見,並保留追究相關單位的權利。此外,對於工作小組提出的改善建議,作為業界一分子,任何有助提升演藝行業水平,包括工作人員及表演者安全的政策,均會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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