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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疫苗通行證敗訴 官:明顯缺乏理據

【本報訊】有市民於今年2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打針與否都會「中招」,政府強迫打針,限制不打針的健康人士的自由,屬於越權及違憲,要求推翻政策,為首宗因谷針政策狀告政府的案件。高院原訟庭早前以書面駁回該市民的申請,他不服裁決提上訴。上訴庭昨頒判詞直言,上訴人明顯缺乏理據,因此駁回上訴,並下令上訴人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非侵害基本權利
本案上訴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是行政長官辦公室。上訴人早前在聆訊親自陳詞時指,香港人應有自由決定是否接種疫苗,以疫苗決定健康並無科學根據,而且每個人的身體狀況各有不同。對於政府聲稱,有關政策只是對市民有少許不便,上訴人則形容屬「荒天下之大謬」。
不過,上訴庭在判詞引述,早前多宗的案例指出,「疫苗通行證」限制市民進入商場極其量只是在生活上構成不便,而非侵害基本權利。即使疫苗通行證的規定限制了市民的基本權利,該等權利亦非絕對權利,有關規定對該等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能符合「相稱性」驗證準則。
由於上訴人完全未能夠提出可以爭辯的理據,證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違法或違憲,因此上訴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編號:CACC 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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