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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死唔走為做黑工 假難民搶飯碗成風

入境處人員展示證物。(郭垂垂攝) 入境處人員展示證物。(郭垂垂攝)
入境處人員展示證物。(郭垂垂攝)
入境處行動 11聲請者斷正 揭濫用上訴留港
假難民滯港狂燒公帑,除作奸犯科敗壞治安外,又從事非法勞工搶本地市民飯碗。入境處於過去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連串反黑工行動,搜查了39間食肆,拘捕27名黑工及8名僱主,當中11人為免遣返聲請者。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李烱超表示,一直有留意各行業出現黑工問題,以今年為例,在食肆拘捕的黑工中,逾75%是非華裔人士,當中近45%是聲請人士。
4日搜查39食肆 共拘35人
李烱超指,為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入境處一直不遺餘力遏止非法勞工在港工作。該處在本周日至昨日在39間目標食肆共拘捕35人,被捕的27名黑工分別為4男23女,介乎25至60歲,他們正從事洗碗及廚工等工作。調查發現,他們的日薪只有200至350元,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比本港最低工資為低。
至於8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分別為兩男6女,介乎42及54歲,全部都是香港居民,暫未發現背後有集團式經營,入境處會繼續調查。行動第二階段,調查人員亦向商戶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僱主不能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
他指出,27名黑工中有11人為免遣返聲請者,於2018至2021年期間被發現在港逾期逗留或非法入境,被揭發後才提出免遣返聲請,當中10人的聲請已被定為不獲確立,其中7人提出上訴,兩人提出司法覆核。由此可見,相關人士是運用等候上訴及司法覆核期間伺機做黑工。
入境處一直致力將免遣返聲請被拒人士盡快遣送離港,以保障本港利益。本周一及二,該處共遣走10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人士,包括7男3女,大部分為南亞裔人士,包括曾因干犯嚴重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的人士。
聘須遞解離境者 可囚10年
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經修訂的《入境條例》亦已經將「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改列為可公訴罪行,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罰則由原來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
入境處打擊黑工帶走一批人士。入境處打擊黑工帶走一批人士。
入境處打擊黑工帶走一批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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