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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姐胞姊虐貓上訴 擇日裁決

上訴人黃綺婷(左)不服定罪,向高院原訟庭提上訴。 上訴人黃綺婷(左)不服定罪,向高院原訟庭提上訴。
上訴人黃綺婷(左)不服定罪,向高院原訟庭提上訴。
【本報訊】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姊黃綺婷去年於社交媒體發布影片,顯示一隻小貓被放入洗衣機後,洗衣機疑開動旋轉長達14秒。黃綺婷於今年2月在審訊後被裁判官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立,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她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原訟庭昨開庭處理其申請。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頒發書面裁決。
指裁判官不能單憑常理判案
申請人是28歲的黃綺婷,該宗虐貓案指她於去年2月7日在天澤邨某單位內殘酷地對待一隻貓,導致牠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上訴方陳詞指,原審裁判官依賴虐貓影片內出現的一雙手有紅印,脗合黃的手部特徵,因此推斷黃是影片中人,惟實際上該影片內出現的手沒有紅印。加上獸醫作供僅指,涉案小貓身體健康,而他沒有專業資格去評估小貓的心理狀態,故原審裁判官亦不能單憑常理就斷定涉案行為等於虐待動物。
律政司代表則反駁申請人說法指,裁判官推斷黃是影片中人前,有對比黃的指甲油顏色、其家中洗衣機款式與影片是否相同,加上黃的手機記憶體內亦存有該虐貓影片,其辯解理由亦不合理。代表又指,將貓放入洗衣機是毫無必要,而且當機蓋被打開後,小貓即時逃出,顯然能夠判定屬於虐待動物。案件編號:HCMA 1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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