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劫元朗金行 尼漢菲男囚56月
【本報訊】多名蒙面南亞及東南亞匪徒,前年3月闖入元朗鬧市一間金行,用斧頭鐵錘扑爆飾櫃,極速擸走總值超過60萬港元的金器。其中5名涉案男子本周二(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3人前日已被判入獄32至46個月,其餘兩人押後至昨日判刑。法官金貝理指,被告選擇在較易受攻擊的地舖落手,並持斧頭、鐵錘及刀入店掠財,案情嚴重,判兩人入獄56個月。
3同黨日前已判刑
昨天接受判刑的兩名被告是Gurung Sanjan(27歲、無業)及Abella Mark Jordan Gaspar(33歲、酒保),他們均持香港身份證,其中前者是尼泊爾裔,後者則是菲律賓裔。法官判刑時指,案中的搶劫行動是經過周詳計劃,涉及偷車、換車牌、買武器。雖然被告沒有用武器指嚇金行職員,而搶劫歷時不足兩分鐘,沒有人受傷,但也會令職員受驚,應以7年作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三分之一,最後將刑期定於56個月。
本案發生於教育路富好大樓地下大新珠寶金行。案情指,2020年3月3日早上11時許,金行剛開門營業,仍未有顧客。兩名被告聯同3名同黨手持斧頭、鐵錘及利刀闖入,扑爆店中飾櫃,劫走7隻金戒指及71隻金手鐲,總值605,091元。案件編號:HCCC 2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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