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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停用兩款美白潤膚霜

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 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
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
【本報訊】香港海關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兩宗外傭使用兩款美白潤膚霜後水銀中毒個案,經測試後證實其中一款美白潤膚霜,水銀含量達到百萬分之21,213,根據相關化妝品標準,其水銀含量超出標準上限213倍,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此外,海關亦發現該兩款美白潤膚霜的包裝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誡字句,並無相關的中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呼籲市民停用。
海關隨即部署執法行動,昨日派員到4間位於中環及荃灣的相關零售店調查,並於其中一間店舖檢取12盒該兩款美白潤膚霜,拘捕一名持香港身份證的54歲女負責人。海關已向涉案零售店舖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該店舖出售該兩款產品,同時將對相關的美白潤膚霜進行測試。
水銀超標 可致腎衰竭
除搜查涉案零售店舖外,關員同時到各區進行巡查,暫沒有再發現該兩款美白潤膚霜出售。根據醫學專家意見,長期接觸水銀會損害神經系統及腎臟,病徵包括手震、焦躁、失眠、記憶力衰退、注意力難以集中、聽力及視力下降及味覺出現變化等,嚴重可引致腎衰竭。
海關消費者保障科總貿易管制主任陳國雄表示,該兩款美白潤膚霜來自巴基斯坦,售價為35元,相信零售商透過供應商獲得,並非由外傭帶入本港。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消費品符合《條例》一般安全規定,違例者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10萬元及監禁一年,再次被定罪,每次可被判罰50萬元兼監禁兩年。
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
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陳嘉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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