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本報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再有新進展,3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發展局公布3宗分別位於元朗及大埔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擬議發展共提供約2.16萬個住宅單位,當中包括約1.5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料提供1.51萬公營單位
原則性獲批的3宗申請包括:位於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的住宅用地,預計可提供約1,87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附近有博愛醫院;另一宗位於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預計可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惟附近基建明顯尚未發展,未見太多社區設施;最後一宗位於元朗朗屏路永寧村、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和「綠化地帶」的用地,預計可提供約4,02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該地靠近朗屏邨,處於港鐵朗屏站及天水圍站之間。
發展局表示,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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