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拖足10載 誘因欠奉議員柴台
每公升僅收生產商0.98元 明年次季實施
為推行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立法會昨通過相關決議案,在明年首季開始會接受供應商登記及申請豁免,計劃會在明年第二季全面實施,向供應商、入口商等收取每公升0.98元的循環再造徵費。會上不少議員都炮轟政府立法工作緩慢,指前後花足足10年時間;有議員又批評香港環保工作「既慢且效應不佳」,要求政府「唔好做表面工作」;亦有議員認為徵費水平過低,質疑成效。面對眾多批評,政府承諾3年後會檢討成效及改進,同時會成立網上平台,核實玻璃供應商是否登記。
現放入回收箱 竟送堆填「嘥心機」
議員黎棟國批評香港的環保工作「既慢且效應不佳」,指成效需視乎政府工作,「期望政府唔好做表面工夫,開一兩場簡介會」,而是要制訂計劃監察承辦商宣傳,改變市民用完即棄習慣,又指現時市民把玻璃廢料放入回收箱,卻被再次棄置至堆填區,形容是「嘥市民一番心機」;議員陳紹雄斥政府立法工作緩慢,指當局早在2013年就有關工作進行公眾諮詢,到2022年才提交附屬法例到立法會期望下年落實,指前後花足足10年。
修例後每公升建議收費為0.98元,低於加價後的塑膠購物袋徵費,議員謝偉銓關注徵費水平過低,質疑成效。他指徵費是直接向生產商、入口商等商戶收取,憂慮是否有足夠誘因。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則指「環保個個都想,但環保都要講成本」,又指收集和清洗玻璃樽都需要人力,成本難免轉嫁消費者,最終市民一定要付出更多,希望社會明白。
供應商明年初可登記申請豁免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預料2023年第二季全面實施相關計劃,承諾3年後會檢討成效及改進。他表示,政府會成立網上平台,核實玻璃供應商是否登記,以及與相關部門聯繫,實施檢察系統。對於如何吸引回收,他指回收愈多、獲取金額愈高,合約要求承辦商提供公眾參與計劃,認為可以吸引市民回收。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將在明年首季開始會接受供應商登記,以及申請豁免,並在明年第二季全面實施,向供應商、入口商等收取每公升0.98元的循環再造徵費。有關登記將分為一般登記及短期登記。為方便偶爾在香港短暫經營,並分發小量受規管物品的供應商,短期登記有效期將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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