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 控方用讀者留言佐證
【本報訊】《立場新聞》兩名高層及經營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昨續在區院審訊,控方傳召負責就有關文章截圖保存的警員出庭作證。
被控方傳召作供的國安處警員作證表示,去年11月收到上司的電郵指示,需就一些《立場新聞》(下稱立場)的網上文章頁面進行截圖保存。控方主問期間提及讀者於有關文章下的留言,可顯示文章能煽動他人的情緒或反應,惟辯方反駁指立場作為媒體,難以控制讀者留言性質或內容,有關留言亦不代表其立場。法官則質疑有關留言是否能刪除及所產生的效果。另外辯方盤問警員時,質疑警員並沒有把一些責罵許智峯等的文章保存下來,及沒有於其他媒體保存同樣題材的文章截圖,又質疑國安處乃針對立場來挑選一些文章,指控其煽動。對此警員表示不同意,稱沒收過指示需擷取其他文章題材或其他媒體文章頁面。
3名被告依次是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無業)及林紹桐(34歲、編輯),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