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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套丁欺詐 上訴指大狀失職

【本報訊】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向多名沙田原居民違法購買丁權,並在申請興建丁屋時詐騙地政總署,在2015年與11名原居民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成為首宗「套丁」被定罪案件。他們罪成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李其後去世,現只餘11名原居民繼續上訴。上訴庭昨起開庭處理他們的上訴許可申請,先處理上訴人投訴原審代表他們的大律師黃志偉失職的指控。上訴人指黃沒有給予足夠指示,及無考慮向控方爭取將上訴人轉為污點證人等。黃昨日出庭接受盤問,否認上訴方的指控。
11名原居民俱判囚
11名上訴人分別為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他們與已故的李欽培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溫貴麟和鄭興因年老被判囚兩年半外,其餘9人被判監兩年10個月。
由於上訴方投訴原審時代表全部12名被告的黃志偉大律師失職,故法庭先傳召黃接受上訴方盤問。上訴方指控黃無逐一詢問各上訴人的具體抗辯方向。黃解釋稱當時與12名被告集體開會,理解集體的抗辯方向是他們的行為並無犯法,及無向地政總署提供假資料。他認為知道整體抗辯理據大方向已足夠。此外,對於上訴方指他無為各上訴人爭取成為污點證人指證李欽培,他則回應表示認為這不可行。聆訊今日繼續。案件編號:CACC 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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