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立場》被指推波助瀾 藉反修例吸財8000萬

林紹桐為案發期間立場的署理總編輯。 林紹桐為案發期間立場的署理總編輯。
林紹桐為案發期間立場的署理總編輯。
官准使用過時效文章 控方指宣揚違法理念
《立場新聞》之經營公司及兩名高層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於區域法院續審。主審法官郭偉健在裁定控方可以使用被辯方指超過檢控時限的文章指控被告後,控方隨即開始宣讀開案陳詞。控方指《立場新聞》於2019年社會事件中推波助瀾,攻擊政權宣揚違法理念,期間收入更突然暴升數十倍。
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會依賴《立場新聞》(下稱立場)17篇文章,證實被告之存在犯罪協議。該17篇文章中受訪者、報道人物或筆者,包括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陳沛敏、羅冠聰、許智峯、梁頌恆、區家麟、鄒幸彤等。2019年反修例事件發生後,立場接收的公眾捐款大幅增加,年收入由約600萬元增至8,000萬元。比較2019年初及年中後的月入帳款額,更由50多萬元升至1,600萬元。控方認為該些款項增幅,顯示立場收入與反修例事件有直接關係,明顯是由持相同政治理念的公眾人士出款贊助。
內容包括要求國際制裁
控方指立場不但多次與身處海外的激進活躍分子、或被通緝的政治人物合作,以專訪或網誌形式,透過立場此平台,宣揚他們的激進及違法的政治理念。例子包括為「35+初選」出線的參選人造勢,宣揚他們的違法主張;又刊登羅冠聰等人的網誌文章,其內容包括以12港人事件攻擊政權、要求國際制裁、抹黑及攻擊《國安法》等。首被告經營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作為發布者,其餘兩被告鍾沛權和林紹桐作為立場的領導人及核心人物,必然知悉該些刊物具煽動意圖及將刊物發布。
辯方前天就控方用以作為檢控基礎的17篇文章中的,質疑有10篇文章已過檢控時效,認為控方不應用作提控。郭偉健法官昨日駁回辯方的爭議,認為控方可以使用該些文章來指控被告,詳細理由則留待日後裁決時一併頒布。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鍾沛權為立場的董事。鍾沛權為立場的董事。
鍾沛權為立場的董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