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摒棄政治中立效忠國家
為了實現良政善治,施政報告提出更新《公務員守則》及強化賞罰制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政治中立」不能成為公僕不執行政府決定的藉口,新的守則強調要「不偏不倚」,在不受政治取向的限制的同時要保持公平公正。
「政治中立」是港英時代遺留下來對香港公務員的要求,在回歸後,亦順其自然地保留下來。然而,卻未能有效將其與「國家」相扣連,當局曾就此發出通告,要求公務員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過往「政治中立」被視為保證公務員不受政治影響、專注執行政策的規範。但部分人將概念自行解讀、放大,以致一些公務員以其為擋箭牌怠政懶政;更有部分公務員借「政治中立」進行「軟對抗」,早年就有公務員涉違法參與黑暴、非法組織「公務員工會」被捕。
綜觀全球不少國家都要求公務員效忠國家,德國的公務員效忠理論亦指公務員的效忠義務是其和國家之間的心理契約,就此香港公務員亦應對國家效忠。此外,更新《公務員守則》可以清楚告訴公務員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讓「鐵飯碗」不再那麼「鐵」,從而促進公務員更積極勤政、以民為本。加上「行政長官表揚榜」等獎勵計劃亦有助提升公務員團隊素質及技術,筆者都表示支持。
而對於小部分表現欠佳或出現怠職,甚至違反誠信操守的公務員,政府亦應該嚴肅追究,以適切的刑罰加強管理表現欠佳的公務員。比如要徹查懷疑使用「假免針紙」的公務員,一經查證需嚴懲違規人員,做到賞罰分明,務求改變公務員「不做不錯」的風氣,提高港府的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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