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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搶劫變摸大腿 文員候懲

【本報訊】一名會計文員昨日在區院承認,去年深宵夜闖入居所毗鄰大廈一名獨居女子家,壓在女子身上露出內褲,又掐着女子頸部,更在女子驚醒後以枕頭套塞進女子口內,稱要打劫,卻在撫摸女子大腿後,拉上褲鏈離去。他昨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法官李慶年直言此案案情奇怪,情節迹近企圖強姦,認為須正視及解決被告真正的問題,否則或對其他女性構成危險。法官最後決定為案中事主索取創傷評估報告,將案押後至11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掐女事主頸 枕頭套塞口
本案37歲被告蕭維,承認於2021年4月23日,在新界馬鞍山恆安邨一單位意圖搶劫而襲擊一名女子。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武器,只是因極度慌亂而抓傷事主,非有意傷害對方。律師又指被告受多年皮膚病纏繞及有經濟壓力。法官則質疑如被告是入屋搶劫,何以會解開褲鏈露出內褲,甚至騎在事主身上撫摸事主。法官亦不認同被告是一時衝動,反而是有備而來。女事主午夜遇襲,一定相當驚恐。
案情顯示,本案事主於案發前一晚鎖好木門及鐵閘後就寢,至約凌晨1時,她感到胸部受壓而醒來,發現以運動方巾蒙面的被告壓在她身上。被告雙手掐着事主頸部,事主受驚呼救,被告又拿被子蓋着事主嘴巴,要求事主停止尖叫及聲稱打劫。之後被告又以枕頭壓着事主頭部,以枕頭套塞進事主口中。這時事主發現被告沒拉褲鏈,露出內褲,並感到被告撫摸其大腿外側。被告及後拉上褲鏈,並着事主別動及不要看他的臉,然後離開單位。被告其後於案發翌日被警方拘捕。案件編號:DCCC 1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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