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通緝犯 危駕棄保判監14月
【本報訊】因涉毒品案被通緝的無業男子,兩年前駕駛私家車期間被警方裁查,突然加速逃跑被警方追截,警方更一度擎槍戒備。他被捕後被揭發無牌駕駛,獲法庭批准保釋後又棄保潛逃,但最終再度被捕。他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領牌車輛及不依期歸押4罪,被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囚14個月、停牌一年及罰款千元。
25歲被告鍾志明過往有8項與本案不相關的案底。案情指2020年3月5日晚上11時許,警員在龍翔道駕乘電單車巡邏,期間見到被告駕駛私家車違例切過連續白線,由公路進入蒲崗村道,遂示意他停車。被告向警員稱無帶駕駛執照及身份證,並在被要求落車受查時加速駛走。期間被告曾非法掉頭、衝紅燈,經沙田坳道上山。警員則尾隨追截,並在扎山道看守查車。
當被告駛入路口,見有警員把守,即掉頭倒車。警員見狀上前,被告卻駛前,警員拔槍要求被告停車。被告照做,又假裝把車匙扔出車外,然後趁警員分心檢查時駛車下山逃走,再撞到3輛車後,在掘頭路於警察擎槍之下落車逃跑,最終被捕。案件編號:DCCC 8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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