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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餐飲高層 女職員囚兩年半

黃莎莎 黃莎莎
黃莎莎
【本報訊】餐飲集團高層在結束與公司分店女員工的婚外情後,聲稱被對方威脅公開兩人照片,向他勒索50萬元。涉案女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勒索罪成,昨天在區院被判入獄兩年6個月。暫委法官葉啓亮明言罪行性質嚴重,被告利用事主具一定知名度這一弱點犯案,令事主感到焦慮不安,蒙受巨大精神壓力。
發展婚外情 威脅公開私密照
32歲被告黃莎莎,被控於2021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以恫嚇方式,意圖使其獲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不當地要求男子X交出50萬港元。辯方求情時指,本案不涉以性交片段勒索,被告亦沒有指示第三方恐嚇,或向事主以外的人披露戀情,性質較同類案件相對輕微。法官接納辯方所指,本案手法較同類案例輕微,但強調事主擔心被告持有兩人私密照並流出,因而深感焦慮,要看心理醫生及服食安眠藥。考慮到被告最終沒有收取報酬,事件不涉第三方,決定以兩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無其他減刑理由,故判被告監禁兩年6個月。
審辯時證供顯示,被告曾透過WhatsApp向X索取50萬港元,稱付款後便會刪除兩人的照片,又指摘X「呃我上床,當我係雞」,稱事主「癩蛤蟆想食天鵝肉」。X嘗試壓價至30萬元和分期付款,但被告威脅說要將相片周圍貼。X形容被告不斷向他疲勞轟炸。被告自辯時則指,是X提起錢和相片在先,指是事主對她設圈套。案件編號:DCCC 114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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