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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疑染疫照當值 押後訊

被告被指於案發時間,明知染疫而仍在青山灣消防局當值。 被告被指於案發時間,明知染疫而仍在青山灣消防局當值。
被告被指於案發時間,明知染疫而仍在青山灣消防局當值。
【本報訊】消防員被指於今年3月初懷疑感染新冠肺炎後,仍如常到屯門青山灣消防局當值,當時正值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的高峰期。事隔逾5個月後,警方落案起訴他共6項「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暫委裁判官葉成林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共涉6項控罪
35歲男被告郭永東,被控6項「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2年3月1、2、6、7、10及13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屯義街6號青山灣消防局,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藉從事消防員的職業,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案件編號:TMCC 15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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