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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針紙覆核 政府慘敗

郭卓堅指判決顯示公義得以彰顯。(溫卓賢攝) 郭卓堅指判決顯示公義得以彰顯。(溫卓賢攝)
郭卓堅指判決顯示公義得以彰顯。(溫卓賢攝)
官指醫衞局長無權宣告失效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本月初入稟高院,就政府不接納早前被捕的7名西醫發出約二萬張「免針紙」一事申請司法覆核。案件前日於高院原訟庭審訊,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昨日宣判,裁定郭卓堅勝訴,政府一方並須支付其訟費。法官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並無權宣告免針紙失效,推翻局方早前就如何處理該二萬張免針紙的指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於裁決後表示,將與律政司研究判詞,稍後會有正式回應。
本案申請人是郭卓堅,答辯人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法官於判詞首先指,政府決策人員的權力應該來自法律,而不是新聞公告,而是次衞生局局長所作的決策沿於其刊登於新聞公告所指的內容。答辯方指雖然新聞公告指涉案免針紙失效,其實只是表達政府的行政手段,指不承認該些有問題免針紙,而非宣告失效。對此法官批評答辯方只是玩文字遊戲及刪改歷史。法官亦指,新聞公告沒有具體說明廢除免針紙的法律理據。
指新聞公告欠法律理據
法官指出,答辯方指局長相關的決定沿自《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由於須應對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故局長可以較廣闊的權力去作決定,是以顧全大局的方式去詮釋規例。不過法官指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規例,有列出局長的具體權力,法理上應該優先審視。而在相關規例當中,並無列明局長有任何撤銷免針紙的權力,但就有清楚列明註冊醫護人員在審視病人不適合注射疫苗後,就可發出免針紙。
另外,就郭卓堅是否有法定地位提出司法覆核方面,法官就指即使郭確非持有問題免針紙,但本案確實涉及廣泛重要性及緊急性,且關乎疫情發展,及局長有何權力的問題,衡量下郭非持有免針紙並不影響法庭處理本案。而且,郭於司法覆核申請書及指示聆訊時,亦沒有向法庭表明他持有涉案免針紙。
獲判勝訴的郭卓堅事後見傳媒稱,認為公義得以彰顯,又稱是次勝訴顯示「唔係畀你一個權,就可以胡作非為」。他認為政府「輸得相當慘」,又指即使政府上訴亦一定會輸。他對於勝訴表示「好開心,今晚會瞓得好好」。他認為即使政府要動用緊急法,他亦會繼續司法覆核。他又指以後會繼續就重大民生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編號:HCAL 10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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