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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租管 中介剝削劏房戶 團體促地監局加強監管

劏房戶求助稱中介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 劏房戶求助稱中介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
劏房戶求助稱中介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
【本報訊】劏房租管條例生效至今9個月,不過許多地產代理仍然未有依例行事。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昨日到地產代理監管局請願,指接到不少劏房戶求助稱中介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等;亦未有使用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的標準租約及打釐印;更有中介與租客簽訂書面租約時需收取100元的額外收費。陣線要求地監局加強規管中介的操守行為。
欺凌租客 勸退「唔好搞事」
陣線表示,差估署雖在多方監察下增加巡查,截至今年8月31日為止已主動巡查了710個劏房單位,惟對比全港12.2萬劏房戶仍有距離。陣線又指,即使當局有巡查,卻未有監管地產中介的角色。陣線引述租戶案例指,曾有租客在續約時要求業主打釐印,但遭中介恐嚇稱打釐印費用需1,000多元,租客需繳付其中500多元,勸退租客「節省金錢、唔好搞事」。惟根據法例,租金不超過6,000元的釐印費用不會超過360元,陣線批評涉事中介欺凌租客。
盼增加租管法例培訓
陣線認為,地監局作為法定機構,就租管條例生效後僅推出過一份執業通告,未有監管中介為業主及租客提供真實租務資訊不足的問題,導致出租人,包括業主、中介,或二房東等輕視條例,墮入法網,批評中介紀律操守成疑。陣線建議地監局需加強監管中介的操守行為,並針對租務管制法例增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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