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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規播疫 國泰前空少准保候判

【本報訊】去年底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引爆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事後兩名前國泰機艙服務員被控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將案押後至11月17日裁決,此期間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是45歲黃昱龍及44歲劉諾宏,現時無業,其中黃是馬來西亞籍華裔。控方案情指,兩名被告為時任國泰機組人員,分別於2021年12月24日及25日從美國紐約及芝加哥乘機返港,並各自在抵港後,獲得衞生署人員發出醫學監測通知書,規定兩人於往後21天內須遵守醫學監測。惟黃抵港後一天便外出探望劉,同日劉外出領取網購的包裹,以及在兩天後與父親在又一城商場的望月樓飲茶。事後兩名被告均被驗出感染Omicron。
控方強調,即使兩名被告是錯誤地解讀醫學監察的要求,亦不等於他們能夠不遵照相關法例。相反兩人是有責任去了解醫學監察的要求,而且他們早前曾有其他通勤經歷,案發時是第二次接受醫學監察,故他們理應熟悉相關規定,更不能把責任怪罪為有關當局將規定朝令夕改。
辯稱獲內部指引支持
辯方則指兩名被告的行為,是獲國泰的內部指引所支持,此外控方沒有傳召國泰職員去詮釋其公司的內部指引。控方反駁指,探望親友及領取網購物品等行為,顯然不是「必要活動」,以及被告有否合理理由外出,是由法庭去裁定,故才毋須傳召國泰職員。案件編號:ESCC 2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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