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排污水費 延半年公交津貼
【本報訊】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推出部分紓困措施,如再次延長「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臨時特別措施6個月;繼續減收非住宅用戶75%的水費及排污費,為期8個月至明年7月底;同時亦將延長「還息不還本」安排6個月至明年7月底。
就「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特首李家超表示,由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間,政府會繼續為市民每月超出200元的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的補貼,以500元為上限。
政府同時延長減免水費排污費,由今年12月1日起,繼續減收非住宅用戶75%的水費及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上限分別為20,000元及12,500元。另由明年1月1日起,繼續寬減現時適用於政府處所合資格租戶、地政總署轄下合資格短期租約及豁免書的75%租金和費用,為期6個月至明年6月底。
「還息不還本」延至明年中
港府更延長「還息不還本」安排,通過金管局的「銀行業中小企貸款協調機制」,再次延長「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計劃」6個月至明年7月底,並優化本金還款選項,為企業日後逐步回復正常還款作好準備,而有關安排更適用於「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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