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回收廚餘減廢 擴展能源標籤
【本報訊】港府提出立法要求大部分住宅大廈設置回收設施及妥善處理,以開展大型屋邨廚餘回收計劃,又研增「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的適用電器範圍,亦透過試行新能源商業車輛、新增配套裝置,以節約能源及減少碳排放。
施政報告提出,當局正研究立法,要求大型屋苑、屋邨,以及戶數較多的單幢住宅樓宇,分類收集可回收物。初步會規管擁有1,000戶或以上的私人屋苑、公共屋邨,以及戶數達100戶的單幢大廈,屋宇管理人會被要求設立設施收集可回收物,並交予合資格回收商處理,目標於2024年實施,期望新法例能提升市民使用回收桶的信心。至於100戶以下的樓宇,例如低密度舊樓等,當局考慮到空間有限等因素後,不會立法規管,但強調現時框架下已覆蓋75%全港人口。
施政報告提到,今年內開展公屋廚餘收集試驗計劃,據了解,首年度會有100幢公屋分階段參與,其中5幢樓宇會於第一階段推行,包括香港仔石排灣邨、堅尼地城觀龍樓等,為期一年半,會以智能回收桶形式推行廚餘收集。
試行電動的士氫能巴士
施政報告又說,明年會試行新一代電動的士和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及重型車輛,並在2025年或之前完成,亦會在額外7,000個政府建築物停車位提供充電設施。政府消息提到,新一代電動的士的效能較以往大增,充電時間只需現有的一半,充電約一小時便能持續行使400至500公里,而新電動的士計劃先於大嶼山、西貢行駛,當局會於的士站附近加設充電裝置,目標於2027年底前有3,000輛電動的士、700輛電動巴士投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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